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返回主网 | 关于中消报 | 关于记者站 | 网上订报
江苏消费网
网站首页 | 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在线投诉 | 权威调查 | 消费警示 | 消费热点 | 维权律师 | 315人物

工商消协 | 房产家居 | 315 商城 | 通讯网络 | 家电数码 | 银行保险 | 医疗健康 | 旅游频道 | 汽车电动车

教育频道 | 食品频道 | 直销频道 | 文娱频道 | 法制在线 | 热点评论 | 消费资讯 | 消费论坛 | 联系我们
 
搜索
工商消协
频道首页法制之窗维权律师以案说法新规看点法律问答维权律师志愿者
案例选编 更多>>
·承诺"考研保过"后考生失利 培训机构被判
·安全气囊未打开致司机身亡 厂家赔偿10万
·新车未挂号牌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拒理赔被
·不按约定供暖要减收或退还采暖费
·快递公司遗失2万元货只肯赔300元 被判照
·房产被查封后依旧出售 卖家被判加倍返还
法制之窗>>
·建立水价调整联动机制缺乏法律依据
·新《消法》修订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露面
·北京市—储户起诉农行索要银行卡所有权
·4名业主拖欠物业费被小区物业公司起诉
·律师呼吁:完善立法防范预付费消费风险
·供热企业违约应退费赔偿
·保险合同复效不能保险公司一家做主
以案说法>>
·顾客在酒店门前放鞭炮炸伤路人谁担责
·电梯噪音超标业主诉开发商 终审判令限期
·住宅被浸泡业主诉物业公司 法院判各自担
·高速公路塞车管理方被诉退还高速公路费
·买二手房因噪音起纷争 一审驳回买方诉求
·QQ聊天达成的合同被认定有效
·开发商占着物管用房不让 法院判移交给业
维权律师
蔡之兵:江苏钟山明镜
    蔡之兵律师:南京大学硕士研究.........>>详细
新规看点
·11部法规6月起开始实施 7部为国家级法规
·天然气价格双轨制6月1日起取消
·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弃管房管理维修有人管了
·供应商卖假货商场可单方面解约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江苏5月1日起将实施中国首部慈善地方法规
·4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有了新国标 新规5月1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起实施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4月起实施的新规
法律问答 更多>>
·美容院换老板没花完的钱能否退还
·精装修商品房存在问题返修延期交房是否能
·微波炉开机未修维修点收检查费是否合理
·衣服“不买勿摸”提示 对消费者有无约束
·延迟送货电视机发现问题 商家拒绝退换
·对小票换发票设期限超市做法是否合理
法律课堂 更多>>
·餐饮计量规范:菜单要标明菜肴主料净含量
·(50) 特殊食品和特殊领域食品的食品安
·(49)为什么要强调民事赔偿优先
·(48)为什么要制定10倍的惩罚性赔偿规定
·(47)政府及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管中失职应
·(46)为什么要作出“5年禁入”和“10年
法律法规 更多>>
·江苏省广告条例全文(5月1日实施)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维权律师志愿者申请  
维权知识 更多>>
·什么是霸王条款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有哪些重大区别
·商品房投诉主要有哪几个方面
·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有哪
·如何确定广告经营者与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把握你的“知情权”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江苏消费网电话:025-83305315 邮箱:jsxfw315@163.com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152号 邮编:210024
Copyright 2007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网 江苏频道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ICP备0902383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3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30762号